淳厚优加一年持有混合A,淳厚优加一年持有混合C: 关于淳厚优加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4 09:00 点击次数:60
关于淳厚优加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3月0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淳厚优加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淳厚优加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
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
后运作日为 2025 年 3 月 7 日,并于 2025 年 3 月 8 日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淳厚优加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 类份额 017107/ C 类份额 01710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 年 12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淳厚优加回报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淳厚优加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等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25 年 3 月 7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5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
元人民币,已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
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的下一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已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起(含该
日)停止办理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办理赎
回、转换转出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
费、基金托管费及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
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
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
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
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
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
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四、特别提示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
法律文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9738 进行相关咨询。
特此公告。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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